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根据《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20〕186号)文件精神,市人社局会同市扶贫办,精心组织、周密部署,在全市事业单位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。
专项奖励坚持把推进脱贫攻坚的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,把在脱贫攻坚基层和一线工作作为重要参考。奖励项目包括嘉奖、记功和记大功,经过民主推荐、会议研究、考察评议、公示等程序,全市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5家事业单位被推荐为记功奖励对象。
市人社局积极推进做好此次专项奖励工作。一是周密部署,确保专项奖励工作扎实有效。二是坚持标准,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、典型性。三是严格程序,确保评选结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